接近于零的理赔风险,却要设定很高的保险费率!律师质疑:投保住房贷款抵押险——
这笔钱花得值吗?
————透视房屋贷款抵押险“黑洞”之二
本报讯 一边是高保险费率,一边却是接近于零的理赔风险,对我市数万的居民来说,这笔钱该不该花在这个在费率中注入太多水分的险种上?日前,省达明律师事务所的李滨律师质疑该保险费率的合理性。
据中国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货币信贷处有关人士介绍,去年我市新增个人住房贷款达20亿元。若以每笔10万元计,
大约有2万户获得贷款,与之对应的住房贷款险保费收益多少?一保险公司人士毫不讳言,该险种一年的保费收入达
500多万(保险期5年以上,保费一起收了)。他说,目前各保险公司在该险种上执行的费率都是根据保险期限的长短,
从万分之三到万分之八不等。他承认,几年来没有一户出险,因此一笔未赔。
李滨律师指出,保费是由纯保费和附加保费组成,后者用于保险公司的各项业务开支和预期利润,前者用于补偿被
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所造成的损失。以去年为例保守估算,放贷20亿住房贷款,按万分之八费率算,去年我市保险公司
实收160万元保费,以纯保费占总保费二分之一计算,纯保费应为80万元,也就是说一年内赔付出去保险金应在80万元左右,实际上保险公司一笔未赔,所有的钱都揣入保险公司腰包。从另一个角度看,按万分之八的费率计算,2万例(借款人)中应有8例出险,实际却是接近于零的出险率。因此他认为,这么高的保险费率难说合理,该降一降了!
(本报记者 张磊)
新晚报 2001年2月23日
李滨律师原单位黑龙江达明律师事务所 现在单位黑龙江高盛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