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32800元可获利息3200元?
省银监局:此举是非法吸纳公众资金
生活报记者 张立 2004年06月06日
只要交32800元买一家公司的100股股份,每月就能领到1000多元钱的利息。如此诱人的“馅饼”是真的吗?近日,记者对这家“高息”公司进行了探访。
读者报料:有人涉嫌非法集资
5月28日,一位哈市市民给记者打电话,反映哈尔滨英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集资。打电话者自称姓刘,是该公司的工作人员,但他坚持不与记者见面。
电话中刘先生告诉记者,今年初,他经人介绍加入哈尔滨英霞公司,开始是参与销售一些保健品,后得知公司有吸收社会闲散资金、许诺给高额利息回报的政策。听说有这样的“好事”,他便要求参加,但不是所有人都可参与,必须经过该公司内部人介绍才可。于是在找好了关系人、约定了见面时间后,该公司派出一名经理级的人员带领其与公司财务人员见面,他交了32800元钱,买了该公司的100股股份,对方给他出具了一张以“买入绿色商品”为名目的收据。
起初,他对此产生疑义:入股为什么给买货单?但对方却解释说,是为了好处理税务上的事情。三个月后他如期收到的第一笔利息,打消了他的疑虑。
刘先生说,尝到了甜头,他就向所有的亲属借钱,“入股”了十多万元钱,今年7月份孩子择校要花钱,他就想退出100股,但没想到沟通了好几次都没拿到钱。从2月份开始办理,现在都三个多月了,却一直让他等,始终没要出钱。
他想找公司董事长联系,但中间的介绍人称不能越级询问,这种事只能她帮助联系。由于一直没消息,刘先生就到政府部门打听,这才知道这种“入股”属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
记者探访“高息”公司
按照刘先生提供的地址,6月1日,记者来到哈市南岗区西大直街靠近西大桥一座邻街楼房的一楼,记者没看到任何公司悬挂的招牌。正在记者犹豫时,一位刚刚到此的30岁左右短发女士询问记者:“你是干啥的?”当记者表明想找那家“高息”公司,她随口说,“你跟我走吧!”
该女士带着记者从某诊所的玻璃门进入,穿过细长的走廊,记者看到最里面一个房间的门上方悬挂着“英霞实业欢迎光临”的标语,记者刚跨进屋内,却被该女士叫住。“这里不是,公司在二楼。”说完她拐进侧面的小楼梯,径直上楼了。
跟随到二楼,记者看到整个二楼共有七八间工作室,但每个工作室外都没有标志牌。在楼梯左侧的一间房内,一名工作人员正在收钱为几位老太开票据。记者刚跨进屋里询问,一男子立刻将记者拽出,并责问“你是干什么的?”记者表示也想“入股”赚钱,对方反问“谁介绍你来的?”在记者迟疑时,对方疑惑地说:“来这里必须有介绍人带着,或跟介绍人约好,否则我们不接待。”说完用手推记者离开。
记者在下楼时正好与刚才交钱的一位老太同行,于是记者问:“大娘,听说往这儿存钱,给的利息很高?”大娘说:“是呀,我是经朋友介绍来的,今天是第一次来交钱,一共买了100股,交了32800元的股钱和255元的卡钱,还给了我好多保健用品和小米等绿色食品。我也不知道到底是咋回事,反正我们同院的邻居入了100股以后,每隔一段时间就能用卡领到一笔钱,利息比银行高很多。”
记者表示也想参与赚点钱,但苦于不认识这里的人,想请其帮忙。该老太很神秘地说:“这里有规定,不认识人是不给办的。我告诉你一个公司里的人,你去找她就说有个叫XX的介绍来的。”
与开发部经理过招
第二天记者又来到该公司,经打听,终于找到了那位老太介绍的一位中年女士。记者称是XX引见的,她马上将记者迎进一间办公室,并告诉记者她是这里的开发部经理。以下是记者与此人的对话。
记:我想赚点钱,得怎么投资呀?
答:你是熟人介绍来的,我也不瞒你,除了销售产品外,最容易赚钱的就是参股分红了,只要买这里的股份,你就可以月月领到利息。
记:怎么参股分红呀?
答:你花32800元入我们公司100股的股份,公司就月月给你开支,103天一结账,总共开给你3200元的现金,合一个月能挣一千多块钱呢!到时间就给开,并且每次还给你价值100元的绿色食品,但要从你的“股份”中扣除100元钱,这样也可净赚3100元的现金。
记:真能这么容易就赚钱吗?
答:我们公司可是正规的公司,再说这么大规模的公司还能骗你们老百姓的钱吗?之所以搞这样的分红政策,完全是为了回馈大家,帮助大家一起赚钱致富。
记:要想“入股”,怎么办手续呢?
答:拿着身份证复印件,带32800元钱和255元的卡钱,找我带你到财务室交钱,没介绍人带着去根本不会卖给你的。一次只能入100股,买多了你还得再交255元钱再办个卡。对了,办完后,公司还免费赠送给你1380元公司自己生产的保健食品。对于钱款,你尽可放心,公司从来都是一把一清,到103天的时候,本金和利息全都开给你,要是你还想把本续存,就告诉我,我叫会计给转下期,你只领利息就行了。
记:我要是把别人介绍来,有没有什么好处呢?
答:当然有了,你介绍一个人来买100股,一次就给你提656元钱。买的多,提的钱也多;来的人多,提的也多。这不,五常和大庆的介绍人提的钱都在我这儿呢。
看出记者有些怀疑,此人马上从兜子里拿出几份入股的单据给记者看。
记:你这入股单怎么是购货单呢?写的内容怎么是买了32800元你们公司的产品呢?
答:写什么没关系,按月给钱就行呗。在我们这儿,拿这个买进32800元货物的单据就是入了股的意思,也就是最后的入股凭证。公司出这样的票据,主要是为了入账时,税务方面好处理。你要是不相信,可以考察考察再买。但你还可做产品的销售,一套产品1380元,你推出3套就可做雅士级,你的下线的人卖出去你就可以赚钱了,从100元到450元不等。
记:你这不是传销吗?你做几年了?
答:我们是直销,可不是传销,你要不懂就别做了。我从2月份开始来的,现在已经是大使级了。
有些警觉的这名妇女,叮嘱记者赶快来送钱,便什么也不解释了,将记者送出了门。
有关部门:属非法吸收存款
6月2日,记者从哈尔滨市工商局了解到该公司的情况。工商局的微机档案显示,该公司的注册地点为哈市开发区天顺街XX号,以开发高新技术产品为主。
随后,记者在省银监局专业人士处了解到,未经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集资的行为都属非法。以下七种最具代表性:一是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化,通过出售份额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二是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集资;三是利用民间“会”和“社”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四是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五是违法违规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非法吸收资金;六是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七是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省银监局监管员于涛介绍,根据2004年2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办法》的第三章监督管理职责中的第19条规定:未经国务院银行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成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如果没有招股权利的公司,向社会集资入股就是非法从事了银行金融机构的业务,应属非法吸纳公众资金,是违法行为。如果这家“高息”公司未经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并出具凭证,承诺定期还本并付高利息的话,就应属非法行为。目前,据了解,记者探访的这家“高息”公司未在省银监局有任何登记。对此,黑龙江省高盛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滨表示,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违法行为,可被定罪。单位吸收100万以上公众存款或100户以上,或给当事人造成50万元以上损失的构成犯罪,可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同时,省银监局的有关人士提醒市民,参与非法吸纳资金的活动所受到的损失,法律不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