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 刘传江 2004-05-14
医院处方是医生根据患者病情为患者所开药品的凭证,应清晰明了,准确无误,然而,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的一些大夫们所开的处方书写十分诡秘,或用大写的英文字母替代药名,或书写潦草,犹如天书,这些处方不但患者不知医生所开是何药,就是药店的药剂师也难以辨认。
哈尔滨市患者艾女士向记者介绍说,不久前,她慕名到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看皮肤病,一位老教授诊疗后为她开了几副汤药,临出门前,老教授叮嘱艾女士说“抓完药后回来告诉我一声。”不知其所以然的艾女士拿着处方边走边看,她发现,药方上有三处没有药名,而是用大写的英文字母代替的,旁边注明克数。艾女士的一个朋友在药店工作,她便把处方拿给她看,顺便在那里抓药还可以便宜,可药店的几名药剂师研究了半天也没弄明白处方上的C、E、S是什么意思。朋友告诉艾女士,这是医院大夫为防止“跑方”所做的代号,别人看不懂。朋友无法给她抓药,无奈之下艾女士只好返回医院,果不其然,医院药房工作人员非常顺利地把药抓了出来,随后把处方留在药房。由于当时着急,抓完药后她并没有上楼告诉老教授,随后麻烦事就来了。
一周后,艾女士把药吃完了,她再次找这位老教授想看看效果如何,刚把挂号单递过去,老教授认出了她,不耐烦地说:你又不在我这抓药,还找我看什么病。老教授拒绝给她看病,此时艾女士才明白,上次看病老教授之所以让她抓药后告诉他,是为了证实艾女士确实在医院抓药了。
艾女士十分困惑地对记者说:“医生给开的是什么药我是不是应该知道?医生没有理由用代号或密码剥夺我的知情权,消费者除了有选择医院的权利外,也有选择在何处买药的权利,医院这样做不是强迫我在这消费吗?”
接到艾女士的投诉,记者决定到该院实地体验一下。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除院内有一普通门诊外,院外还有一科研门诊。记者首先来到科研门诊,花5元钱挂了一内科专家号,三诊室的主任医师为记者诊疗后建议吃几副汤药调一调,正如艾女士所言,记者同样在处方上看到了医生用大写的英文字母代替药名。记者随后又来到普通门诊,也挂了一个专家号,女大夫开的处方中有一处是用英文字母代替的,记者问:“这个C是什么药啊?”大夫说:“你不用管,药房知道。”记者在该院药房处随意看了4个患者的处方,无一例外上面都有普通人难懂的代号和密码。记者拿着从该院开出的处方找了几家药店,没有人能说明白英文字母代表什么药,根本无法按方抓药。
据记者了解,像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这样开处方的现象在哈尔滨市一些医院极为普遍,尤以中医医院或门诊为甚。几天前,消费者闻女士告诉记者,她在道外区一家中医门诊看病,医生开出的处方虽没有什么代号或密码,都是汉字,但药店药剂师说抓不了药,因为没有上面所写的“黄元”、“奇味”这两种药。由此看来医生为了保住自己的处方不外流,已是穷其所思了。事实上,早在1992年卫生部颁布的《医院工作制度》对处方就有明确规定,处方内容必须包括: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及用药方法、药价,药名要用正品名或惯用药名。《制度》对处方的书写也有规定:一般用钢笔或毛笔书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然而,这一制度已经颁布十几年,落实情况却不乐观。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医务科杜先生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直言不讳地说:用代码书写处方的现象十分普遍,我们知道这样做不对,但没办法。他承认,从患者的角度说剥夺了知情权,但就目前医院的现状来讲,医生的技术价值没有充分体现,几块钱的诊费即挂号费对于医学专家来说与其所付出的劳动不相配,处方尤其是中医处方是医生技能的具体体现,他要保护他的知识产权,代码处方是不得已而为之。
哈尔滨市卫生局洪先生对记者说,医生开密码处方肯定不对,但《医院工作制度》上并没有对如何处理做出规定,因而管理起来很难。
“代码处方剥夺了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黑龙江高盛律师事务所李滨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说,代码处方实际上是强制患者在该院买药,剥夺了患者知情权和选择权,也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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