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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日期:2004年5月18日   出处:生活报    作者:崔立东   已经有2663位读者读过此文
 
 

帮工时意外死亡亲戚翻脸对簿公堂

核心提示:

  2003年7月30日,富裕县富海镇牧场村村民韩雪峰在帮其“二哥”拆羊圈过程中溺水死亡。就韩雪峰死亡赔偿一事,韩刘两家意见产生分歧。“二哥”刘万俊认为韩雪峰已经24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该预料到下水的危险,况且,韩下水是在“开小差”,与“拆羊圈”无关。所以,刘万俊表示只愿承担韩雪峰1.7万元的死亡赔偿义务;而韩雪峰父母则认为,儿子是在为刘家帮工时死亡,刘万俊应负百分之百的责任。于是,双方把官司打到了法院。至今仍冰封在引嫩河下的韩雪峰还不曾知道,自己并没有“一死了之”。  

  富裕县富海镇牧场村村民韩雪峰为刘万俊帮工时溺水身亡一事,已在当地传得沸沸扬扬。村民们认为,韩雪峰死得不明不白。刘万俊认为韩雪峰是在干活的过程中为自己捞铁床时死的。而韩家则坚持认为韩雪峰不论因何而死,毕竟是在为刘万俊帮工期间死亡,况且,有人证实韩雪峰自此岸游向彼岸是为刘家取船杆的过程中淹死的。近日,记者赶到当地,对此事进行了采访。

给“二哥”帮工死亡

  2003年7月30日,天刚蒙蒙亮,村民韩秀法(韩雪峰大姐)被刘二哥的女儿找去帮忙到河套拆羊圈。说起那天的事,韩秀法的叙述仍不时被自己的啜泣打断。

  “那天一大早,刘二哥的女儿来找我去帮忙拆羊圈。我到刘二哥家时,看到来帮工的有七八个人,我弟弟韩雪峰也在,他是头一天晚上在刘二哥家住下的。”韩秀法说:“我们出发时大概是7点多钟,一共开了三台四轮车,河套离家大约八九里路。到工地后大家分成三组,一组负责在引嫩河彼岸拆羊圈;另一组负责用一只破船把拆下来的材料运到对岸;剩下的人在此岸装运拆卸物,我弟弟韩老七负责在彼岸拆羊圈。”吃过午饭,帮工的人各就各位继续干活,这时,悲剧发生了。

  村民姜运财是帮工中惟一会游泳的人,他对记者说:“中午我是到别处吃的饭,当我吃过饭返回工地继续帮工时,听到刘万俊的二女儿喊我 ‘韩老七(韩雪峰)游不动了,快去救他!’我游到距韩雪峰还差三四米远的时候,他一下子沉了下去。当时,我认为他还会挣扎几下往上窜,可他没有任何动静。于是我又游到下游等了一会儿,以为他能被冲到下游……”可是,韩雪峰再也没在人们的视野中出现。

  采访时,“二哥”刘万俊对记者说:“当时大家都吓傻了,河面很宽,大家都距韩雪峰很远,又都不会游泳,所以只有姜运财能下水去救他。”

韩刘两家起纠纷

  韩雪峰的死,打破了韩刘两家往日友好和睦的亲戚关系。

  韩雪峰的父亲韩日福说:“我家与刘家是亲属。刘万俊是我姑爷的姑表哥,所以,我老儿子随他姐夫管刘万俊叫二哥。”

  面对记者,痛失爱子的老韩显得理智而冷静。他说:“我老儿子给刘万俊帮工是事实,是在到对岸取船杆游到河中间死亡的也是事实。刘万俊就应该负百分之百的责任。”老韩向记者讲述了儿子死后发生在韩刘两家的纠纷。

  “我儿子死后,我和刘万俊在村民的帮助下捞寻了三天没有找到儿子的尸体,就放弃了打捞。事后,我们家也没好意思向刘家提儿子的善后事宜。”韩日福说:“过了两个多月,刘家打发一个亲属来跟我说刘家愿意出1.5万元作为对我家的安慰。我儿子的一条命就值一万五千元吗?”韩日福认为,刘家的做法实在说不过去。

  而刘家则认为,韩雪峰确是在给自家帮工过程中溺水死亡的,可是韩雪峰在帮工过程中在水里发现了一张铁床,他是“开小差”为自己捞床时溺水的。因此,刘万俊认为,韩雪峰之死,刘家绝对不应负百分之百的责任。

  双方闹到当地法院。经律师调节,刘家答应出1.7万元作为对韩家失去儿子的赔偿。对这个赔偿金额韩家表示不能接受,老韩认为刘家至少要赔偿2万元。

帮工遇难得赔偿

  在当地法院,韩日福咨询关于为儿子之死诉讼的有关事宜。当地法院的有关人员答复:如若起诉刘万俊,得先为儿子在报纸上刊登“寻人启事”,两年后寻不到人方可起诉。对此,老韩不能理解:儿子的死是明摆着的,怎么还要登报寻人呢?老韩准备明年开春再到河里捞儿子的尸体,让儿子早日安息。

  对此事,黑龙江高盛律师事务所李滨律师认为,死者是为了刘万俊拆羊圈的利益而死亡,刘万俊应承担死者死亡的全部责任。因为刘万俊应当保障帮工者的人身安全,如果下水有危险,刘有义务阻止帮工涉险。如果死者确是为自己的利益涉险死亡,刘万俊应举证,这样死者方也应承担部分责任。

  “天冷了,我老儿子还在冰冻的河里。”韩雪峰的母亲李桂文整日以泪洗面。

  12月25日,刘万俊打电话给记者,请记者帮忙做一下韩家的工作,同意1.7万元的赔偿,两家仍然还是好亲戚。然而,面对记者的转述,老韩断然拒绝:“我儿子的命是无价的。”他表示:“一定要法庭上见。”

生活报 200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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