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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日期:2004年4月14日   出处:新都市报    作者:王姝   已经有2018位读者读过此文
 
 

4月1日起打官司三点注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规定》实施
4月1日起打官司三点注意

  本报讯 (首席记者 王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规定》自4月1日开始实施。据悉,该规定在证据采集、有效证据认定等方面都有许多新的突破。不少哈市市民提出疑问:按照新规定打官司,必须遵守哪些新规矩 如何利用该规定,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权益 。

  黑龙江省达明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滨介绍说,新规定主要有三大突破。

  其一是“偷拍偷录证据”理所当然成为“呈堂正供”。此前,未经当事人许可偷拍偷录的“证据”是没有资格上法庭的。新规定实施后,偷拍偷录资料只要不为“侮辱、诋毁他人”这个目的服务,而是为了来说明、澄清事实,就可以被作为合法证据使用。这项改变实用性很强,比如一直困扰婚姻无过错方的“第三者纠纷”,以及因售楼员设埋伏而导致的房产纠纷,都可以利用偷拍偷录资料维护自身权益。

  其二是举证责任倒置,简言之就是被告方举证。此前,医疗官司、专利侵权、高度危险作业人员损伤、环境污染致人损害、饲养动物咬人伤人,个人与用工单位发生劳动纠纷等情况都因事实难以认定,导致官司难打。新规定实施后,受害方的任务主要就是摆明自己的受害事实,指出被告方的违规行为即可。被告方想要脱掉干系,就必须拿出自己没有造成受害事实的证据,证明自己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其三是共同危险行为的认定。以法律界一个司空见惯的事件为例,四个孩子站在河边往对岸扔石头,其中一块石头把对面的人砸伤,因为到底是谁扔的哪块石块把人砸伤的这个事实不好认定,所以四个孩子都应该承担责任。此前,法律界虽然也是这样判定的,但却没有明确提出“共同危险行为”这个概念。

 

李滨律师原单位黑龙江省达明律师事务所   现在单位是黑龙江高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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