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们去城外城购物,把自己的爱车停在商家提供的免费停车场上,出来却发现车子的右雾灯被撞毁。我能不能向商家提出赔偿要求,有什么法律依据。
谢谢
商家承担责任的前提是商家存在过错,过错的前提是商家对自己应有的注意
义务的违反.本案商家承担责任要看商家是否存在注意义务,如:商家所提供的停
车场是否有必要的标识,是否有足够宽度的道路,是否有人引导等..........对自
己义务的违反而给他人造成损失就应该承担责任,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
你的爱车应该有保险保障吧,保险公司是什么态度呀?
保险公司是赔偿的,我们找了人。但是商家有没有责任呢。不能出了问题就这样解决吧。我觉得停车场也是商家提供的消费场所的一部分。我们是在那购物了,但是人身财产无法保护。
作为消费者,在商家消费时若是商家的服务或是商家所提供的商品本身造成
了消费者的财产损失,商家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本案不是这种情况。
商家同车主相比,作为车辆所有人的车主对于防止车辆受到损失的注意义务
明显大于商场。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商场显然没有违反作为商场所应该承担的注
意义务。当然,若商场违反了其它义务,导致车辆的损失她也要承担赔偿责任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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