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7月7日9时,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七法庭随着审判长张兴梅手起锤落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的庭审正式开庭。
原告代理律师黑龙江高盛律师集团保险专业律师李滨、被告代理律师黑龙江林大人文律师事务所律师穆善志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理赔科柳承滨(音)出庭。两位人民陪审员同时参加法庭审理。
庭审中,双方针对投保单的真实性;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是否已经放弃了要求投保人、被保险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病人主诉的内容的真实性及能否成为保险公司的拒赔的理由;“不可抗辩条款”是否适用本案;“弃权-----禁止反言”原则的适用等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论。
庭审持续了几两个小时。
其间。两位60多岁的女性人民陪审员未提出任何问题,未发一言。
《法制日报》记者李丹、《哈尔滨日报》记者戴刚到庭旁听。
注:此前,本律师代理的包括本案被告在内的黑龙江几家保险公司以“病人主诉”为由拒赔的保险纠纷案都以保险公司的败诉而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