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
列举上述事件及实事笔者是想要说明一下几个问题:
在保险业,自平安人寿保险公司1999年10月推出投资连结保险以来,包括银行分红险在内的各种投资类的新型银行保险产品纷纷涌现。
如果说作为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保险公司生产并销售任何一种保险产品都是无可厚非的话,对于与保险公司相比极度缺乏保险知识的保险消费者的理性的消费的引导应该由谁承担起来?这是一个应该思考的问题了。注:
如果说郝教授的“泡沫论”是从纵的角度来谈保险业的泡沫的话,本律师的“棉服论”则是从横的对比中来阐述保险业的泡沫的问题。本文著作权属于:保险消费者权益网、北京市中高盛律师事务所
保险专业律师 李滨
此文[2005-06-05 23:31:39]发表于:和讯保险网《保险大家谈》论坛
《国际金融报》 (2005年06月17日 第十四版) 发表本律师署名文章《投资类保险:保户的“皇帝新装”(一家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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