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律师入选“全国九大令人感动维权人物”
本报记者 谭启首 张非非
昨天,《中国消费者报》评出“全国九大令人感动维权人物”,哈尔滨市高盛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滨入选。李滨律师在保险业很有“名气”,他曾被黑龙江省8大保险公司联合“告状”,请求省司法厅律师管理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只因他多次代表普通消费者利益,“上书”状告、甚至直接起诉保险公司。“房贷险”、“航意险”、“学平险”, 李滨律师填平了一个又一个保险公司设给消费者的陷阱,通过媒体公开揭露保险业的隐性“霸王条款”。
昨天,正逢“3·15”,记者走近这位以公益诉讼而全国著名的本市律师。他告诉记者:“那些发生在我们身边,甚至就发生在我们身上的‘正常’规则,正在侵害我们权益。改变那些看似铜墙铁壁的不合理规则,我从不放弃。处理普通个案只能帮助一个消费者维权,而通过公益诉讼,则能使一个行业的潜在问题浮出水面。”
李滨律师的首次公益诉讼,是关于“房贷险”。此前办理房屋贷款保险的市民,从未怀疑过它的合理性。2001年,李滨在全国率先质疑“房贷险”:《个人抵押贷款房屋保险条款》中所提到的保险对象是房屋本身,而房屋所占土地、室内财物、甚至与房屋主体结构成为一体的室内装修并不在该保险合同保险范围内。即便房屋全没了,保险公司最多只按房屋建筑成本赔付,可消费者却必须按全部房价(包括建筑成本、土地成本和利润税金三部分)保险。这合理吗?在他的质疑下,目前“房贷险”内容已悄悄发生了有利于消费者的重大改变。而第一个“发现”李滨律师、最先报道他的首次公益诉讼的媒体,正是本报。
2006年,又是李滨律师致函中国保监会,以“航意险”定价显失公平、侵害了保险消费者合法的合同利益为由,建议停止销售从登机起到旅客到达目的地走出机舱止的价格20元的“航意险”。他计算出,“航意险”的成本最多只值1元,却卖20元,这不合理。目前,“航意险”已因他的质疑而多次“降价”。
李滨律师对“长途汽车1元意外伤害保险”的公益诉讼,在全国引起轰动。他发现,乘坐长途汽车需购买的1元国寿乘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同客票捆绑销售国寿乘客意外伤害保险时,根本就不事先征求乘客的购买意愿,无被保险人身份信息、无具体车次、座位号等车辆信息、无具体的保险期限等信息,涉嫌侵害保险消费者利益,他起诉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停止销售该险种。
他又是全国首位从法律角度论证学校销售“学平险”违法的律师。按照一些保险公司的规定,若被保险人既参加了医保又购买了商业险,出险后由医保先赔付,不足部分由商业险补充。这种情况出现在哈尔滨市既购买了商业学生平安保险(以下简称学平险)、又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中小学生身上。事实上,这是医保在为“学平险”买单,保险公司赚大了。
李滨律师认为不合理,今年1月21日,他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保险监督管理局递交一份建议函,建议责令经营“学平险”的保险公司严格按照“学平险”条款约定承担保险责任,督促保险公司尽快修改和完善“学平险”合同条款。
李滨律师告诉记者,哪里只要存在不合理规则,哪里就会有消费者利益被侵害。维权最好的途径,就是改变不合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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